半岛外围网上直营(官方)网站

商机

产品求购企业资讯会展供应

网站帮助榜上有名发布采购企业建站

包装印刷网供求商机供应信息供应反光膜印刷反光膜广告反光膜标牌反光膜

供应反光膜印刷反光膜广告反光膜标牌反光膜

2025-02-03

地:
暂无
地:
暂无

产品详情

  反光膜是采用特殊的工艺将由玻璃微珠形成的反射层和PVCPU高分子材料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新颖的反光材料。

  用途: 用反光材料制成的安全防护用品,在一定的光源照射下能产生强烈的反光效果,为黑暗中的行人或夜间作业人员提供zui有效、zui可靠的安全保障。

  反光膜是利用光学原理,能把光线逆反射回到光源处的一种特殊结构的 PVC膜。由耐候性能良好的薄膜层,微小玻璃珠层,聚焦层,反射层,粘胶层及剥离层构成。

  反光膜的主要质量鉴别点:薄膜的材质,玻璃珠的反光系数,布珠率,死珠率,颜色均匀度,耐候性,粘胶层粘性等。

  反光膜的级别分为:钻石级、高强级、工程级、经济级。

  反光膜主要用于各种公路铁路的导向牌、指示牌,矿山机场安全牌,舞台布景,商标、地、车牌等。

  工程级反光膜

  此系列反光膜的性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颁JT-T279-1995标准第四级反光膜,是一种耐久的封入式反光膜。自从20世纪50年代早期以来,该材料一直被成功地用来制作交通标志。目前,在交通流量小和机动车低速行驶地区,工程级反光膜仍然有着一定的应用。

  工程级反光膜适用于一般道路的交通标志,即通常的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道路和临时使用的标志。一般分为压敏型和热敏型两种。采用同类别的油墨使用丝网印刷技术可以制作各类图案。

  用途: 指路标志;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和指示标志以及普通广告使用的标志。

  寿命: 一般为37年,根据生产厂家的不同。有些厂家只提供7年的反光膜,7年后的亮度保留值至少为初始亮度值的50%

  适用的底板: 铝板、钢板。

  操作温度: 一般要求在1828

  高强级反光膜

  此系列反光膜的性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颁JT-T279-1995标准第三级反光膜,高强级反光膜是一种耐久的密封式反光膜,至少比工程级反光膜亮三倍。该材料一直被成功地用来制作交通标志。即使标志在较大角度情况以及光亮地区,高强级反光膜都使标志清晰可见,有效地预告驾驶员前方道路危险情况。

  高强级反光膜适用于一般道路的交通标志,即通常的高速公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道路和临时使用的标志。一般分为压敏型和热敏型两种。采用同类别的油墨使用丝网印刷技术可以制作各类图案。

  用途: 指路标志;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和指示标志以及普通广告使用的标志。

  寿命: 一般为10年,该系列反光膜在正常使用状况下,10年后的亮度保留值至少为初始亮度值的80%

  适用的底板: 铝板、钢板。

  操作温度: 一般要求在1828

  钻石级反光膜

  此系列反光膜的性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颁JT-T279-1995标准*和第二级反光膜,它的反光原理不同于工程级和高强级反光膜所采用的玻璃微珠反射原理,而是使用了微晶立方体反射的技术。

  钻石级反光膜的每一微晶立方体联结排列后,在一个平方厘米的材料面积上会有930个以上的微晶立方角体。微晶立方角体下层经密封后形成一空气层,使入射光线形成内部全反射,从而不需借助金属反射层即可达到的反光效果。使用耐磨高硬度的聚碳酸脂材料和微晶立方体技术制成的钻石级反光膜与传统的工程级和高强度级反光膜比较,其反光性能不仅成倍增加,而且广角性能亦有很大提高。钻石级反光膜的亮度为工程级的六倍以上,是高强级的三倍以上。

  适用于高等级公路和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在正常使用状况下,10年后的亮度保留值至少为初始亮度值的50%。采用同类别的油墨使用丝网印刷技术可以制作各类图案。

  用途: 指路标志;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和指示标志以及普通广告使用的标志。

  寿命: 一般为10年,该系列反光膜在正常使用状况下,10年后的亮度保留值至少为初始亮度值的50%

  适用的底板: 铝板、钢板。

  操作温度: 一般要求在1828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包装印刷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在线询价

 

上海臣高包装用品有限公司

型:
联系人:
$linkMan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包装印刷网上看到的,谢谢

商家概况

主营产品:
$ComProduct
公司性质:
$CompanyTypeName

该商家其它产品

其它商家同类产品


包装印刷网 - 包装印刷行业专业网络宣传媒体

关于我们|本站服务|会员服务|企业建站||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Copyright vtaivbg.cn All Rights Reserved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ICP备案号:浙B2-20100369

客服热线:0571-87759927 投诉热线:0571-88947171 网站客服:


</